人民警察,一向都以忠誠、勇敢的形象贏得人民的尊重,是人民心中最值得信賴的人。但是,人民警察中,也有人經受不住金錢的誘惑,最終涉嫌嚴重違紀違法。
就在2月21日,據權威媒體發布的消息,廣東一地原公安局副局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被開除黨籍和公職。
消息傳出,引起了人們的關注。這名公安局副局長,就是賴水清,廣東省清遠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、副局長。
出生於1964年的賴水清,是廣東清新人,今年已經59歲了,離60歲的退休年齡也已經不遠了。他1987年參加工作,今年已經工作了36年了。
擔任副局長的賴水清,可以說實權在握,他分管刑偵、經偵、禁毒、打擊走私等工作,可以說涉及的領域很廣,權力不小。
在對他的通報中,詳細列舉了他違紀違法事實,包括對抗組織審查、收受禮金、在幹部選拔作用中收受財物、違規經商辦企業、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等等。
看了這些,讓人覺得他存在的問題還是相當多,違反了多項黨的紀律。
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,特別是一名人民警察,賴水清放棄了自己堅守的底線,用公權力去滿足自己的慾望,可以說,他已經變成了一個腐敗分子。
現在,他將站在審判席上,接受法律的審判和懲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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